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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贈與不動產:夫妻贈與常見問題整理 - 台中配偶贈與不動產|北屯區夫妻贈與不動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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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資產配置的規劃中,許多夫妻會選擇將房產「贈與」給另一半。雖然法律上對配偶間的贈與提供了不少稅務優惠,但「免稅」並不代表「完全無稅」。
以下由百誠地政士事務所為您整理配偶贈與不動產的核心重點:
一、 稅費減免:哪些稅可以不用繳?

1.免徵贈與稅: 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因此免課贈與稅。但辦理過戶時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並取得「免稅證明書」。
2.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: 配偶間贈與土地,可以申請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。請注意,這只是延後繳納,並非真的免除;未來若要賣給第三人時,會以「贈與前」的標準計算增值稅。
 

二、 雖然免贈與稅,但這些費用還是要付
即便享有上述優惠,過戶流程中仍有以下必要支出:
  • 契稅: 房屋評定現值的 6%。
  • 印花稅: 按建物、土地現值的 0.1% 貼繳。
  • 地政規費: 登記費、謄本費及書狀費。
  • 代書費: 委託專業地政士辦理申報與過戶的服務費用。
 

三、 配偶贈與後,可以隨意處分嗎?
法律上,所有權移轉完成後,受贈配偶即成為真正所有權人。
因此理論上可以:
  • 出售
  • 設定貸款
  • 再贈與他人
  • 作為財產分配標的
 

四、配偶贈與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贈與人(移轉方)
  • 身分證
  • 印章
  • 印鑑證明
  • 印鑑章
  • 土地、建物權狀
受贈人(接受方)
  • 身分證
  • 印章
 

五、房屋有貸款,還能配偶贈與嗎?
可以,通常情況下,貸款持續按時繳付即可。
 

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嗎? 若您正考慮辦理配偶贈與,或對目前的產權狀況有疑問,歡迎致電或親洽事務所,由地政士為您提供一對一的專業諮詢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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