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贈與不動產:夫妻贈與常見問題整理 - 台中配偶贈與不動產|北屯區夫妻贈與不動產
在資產配置的規劃中,許多夫妻會選擇將房產「贈與」給另一半。雖然法律上對配偶間的贈與提供了不少稅務優惠,但「免稅」並不代表「完全無稅」。
以下由百誠地政士事務所為您整理配偶贈與不動產的核心重點:
一、 稅費減免:哪些稅可以不用繳?
1.免徵贈與稅: 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因此免課贈與稅。但辦理過戶時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並取得「免稅證明書」。
2.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: 配偶間贈與土地,可以申請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。請注意,這只是延後繳納,並非真的免除;未來若要賣給第三人時,會以「贈與前」的標準計算增值稅。
二、 雖然免贈與稅,但這些費用還是要付
即便享有上述優惠,過戶流程中仍有以下必要支出:
三、 配偶贈與後,可以隨意處分嗎?
法律上,所有權移轉完成後,受贈配偶即成為真正所有權人。
因此理論上可以:
四、配偶贈與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贈與人(移轉方)
五、房屋有貸款,還能配偶贈與嗎?
可以,通常情況下,貸款持續按時繳付即可。
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嗎? 若您正考慮辦理配偶贈與,或對目前的產權狀況有疑問,歡迎致電或親洽事務所,由地政士為您提供一對一的專業諮詢。
以下由百誠地政士事務所為您整理配偶贈與不動產的核心重點:
一、 稅費減免:哪些稅可以不用繳?
1.免徵贈與稅: 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因此免課贈與稅。但辦理過戶時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並取得「免稅證明書」。
2.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: 配偶間贈與土地,可以申請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。請注意,這只是延後繳納,並非真的免除;未來若要賣給第三人時,會以「贈與前」的標準計算增值稅。
即便享有上述優惠,過戶流程中仍有以下必要支出:
- 契稅: 房屋評定現值的 6%。
- 印花稅: 按建物、土地現值的 0.1% 貼繳。
- 地政規費: 登記費、謄本費及書狀費。
- 代書費: 委託專業地政士辦理申報與過戶的服務費用。
法律上,所有權移轉完成後,受贈配偶即成為真正所有權人。
因此理論上可以:
- 出售
- 設定貸款
- 再贈與他人
- 作為財產分配標的
贈與人(移轉方)
- 身分證
- 印章
- 印鑑證明
- 印鑑章
- 土地、建物權狀
- 身分證
- 印章
可以,通常情況下,貸款持續按時繳付即可。